Q114.
下列有關殯葬行為之描述,哪些不符合殯葬管理條例(以下稱殯葬條例)之規定?
喪禮服務 · 乙級 · 服務規範 · Q114
難易度分析
4 / 5
本題為複選題,要求考生在多個情境中辨析法律條文的適用性。題目設計涉及專業資格的精細區分以及土地使用許可的程序性要求,必須對法條之細節有精確掌握且能排除多重干擾選項方可正確作答。
正確答案 (複選):①, ③
- ① 某甲取得喪禮服務乙級證照後,以禮儀師名義執行臨終關懷及悲傷輔導業務:取得喪禮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並不等於取得禮儀師資格。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禮儀師須通過中央主管機關舉辦或委託之禮儀師資格考試,並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後取得證書,始得以禮儀師名義執行業務。僅持有乙級證照不得逕以禮儀師名義執行臨終關懷及悲傷輔導業務。
- ③ 某丙於殯葬條例施行後,將父親葬於自家土地使用類別為「殯葬用地」之田地上:此行為違反殯葬管理條例。即使土地使用類別為殯葬用地,於條例施行後仍須依法申請墓葬設施許可,不得擅自土葬。殯葬用地僅代表該土地編定用途為殯葬相關設施,實際設置墓葬仍須經主管機關核准並完成土地使用變更及設施設置許可程序。
錯誤選項解析
- ② 某乙為經該市主管機關認定符合殯葬條例第50 條第3項規定之一定規模之生前契約業者,得委託非殯葬禮儀服務業者代銷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此描述符合規定。依殯葬管理條例第50條第3項,經主管機關認定符合一定規模之生前契約業者,在依法報備核准後,得委託非殯葬禮儀服務業者代銷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此為合法之契約代銷安排,但業者仍須負監督與管理責任。
- ④ 某家族於殯葬條例施行前,在某縣公墓內設有既存供家族集中存放骨灰(骸)之合法墳墓,在103 年某丁的祖父往生後,於原規劃容納數量範圍內,放置祖父之骨灰:此描述符合規定。依殯葬管理條例之既存合法設施保障條款,條例施行前已合法設立之家族集中存放骨灰(骸)設施,於原規劃容納數量範圍內繼續使用,屬合法之既存權利保障,不違反條例規定。
Learning Tip
"此類題型常考禮儀師法定資格要件與土地使用管制之區別。關鍵陷阱在於:(1) 乙級技術士證照≠禮儀師資格,兩者取得途徑完全不同;(2) 土地編定用途≠可直接使用,殯葬用地仍須經許可程序方可設置墓葬設施;(3) 注意條例施行前後之既存權利保障差異,施行前合法設立之設施享有過渡保障。"
學員答題分佈
①某甲取得喪禮服務乙級證照後,以禮儀師名義執行臨終關懷及悲傷輔導業務0%
②某乙為經該市主管機關認定符合殯葬條例第50 條第3項規定之一定規模之生前契約業者,得委託非殯葬禮儀服務業者代銷生前殯葬服務契約0%
③某丙於殯葬條例施行後,將父親葬於自家土地使用類別為「殯葬用地」之田地上0%
④某家族於殯葬條例施行前,在某縣公墓內設有既存供家族集中存放骨灰(骸)之合法墳墓,在103 年某丁的祖父往生後,於原規劃容納數量範圍內,放置祖父之骨灰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