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63.
聯合基礎適用於下列哪種情況?
建築製圖應用 · 乙級 · 工程實務 · Q163
難易度分析
4 / 5
本題屬於多選題型,要求考生能精確區分不同基礎類型的適用條件,並同時識別出多個正確場景,在判定過程中需排除與其他基礎類型的混淆項,因此提升了整體分析難度。
正確答案 (複選):②, ④
- ② 建築物外柱有偏心載重:當建築物外柱受基地紅線限制而產生偏心載重時,採用聯合基礎可將外柱與內柱之基礎整合,使合力作用點通過基礎形心,避免基礎產生不均勻沉陷。
- ④ 相鄰接兩柱以上,間隔太近:當相鄰兩柱以上間距過小導致個別獨立基礎產生重疊時,合併為聯合基礎可避免基礎干涉,並使土壤承載應力分佈更均勻,符合基礎設計經濟性原則。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設有地下室且地下水位較淺的基礎:設有地下室且地下水位較淺的情況應採用筏式基礎或連續壁等防水抗浮措施,而非聯合基礎。淺地下水位需考量揚水壓力與防水處理。
- ③ 高層建築物:高層建築物因垂直載重與側向力(風力、地震力)龐大,通常採用筏式基礎或樁基礎以提供足夠承載力與抗傾覆能力,聯合基礎承載範圍有限不適用。
Learning Tip
"聯合基礎之核心考點在於柱距過近與偏心載重兩種情境。常考陷阱為與筏式基礎、樁基礎之適用條件混淆。實務上需特別注意聯合基礎之形心與合力作用點應重合,以確保基礎底面壓力分佈均勻,避免差異沉陷造成結構損害。"
學員答題分佈
①設有地下室且地下水位較淺的基礎0%
②建築物外柱有偏心載重0%
③高層建築物0%
④相鄰接兩柱以上,間隔太近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