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1.
依「特殊教育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下列何者參與?
手語翻譯 · 丙級 · 聽障權益相關法令 · Q21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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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對特定法規中法定參與對象的記憶程度,選項設計具有明顯的區分度,僅需掌握基礎法規定義即可解答。
正確答案:①身心障礙學生本人,以及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
① 身心障礙學生本人,以及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依據特殊教育法規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之訂定應邀請學生本人及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參與,以確保學生受教權益與家庭支持系統的結合,符合團隊合作之法定程序。
錯誤選項解析
- ② 身心障礙學生之親戚:親戚並非法定參與IEP會議之對象,特殊教育法明定應邀請的是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而非一般親屬關係者。
- ③ 身心障礙學生之朋友:朋友不具備法定參與IEP訂定之資格,IEP會議之參與成員需為具備法定代理權或專業教育團隊身分者。
- ④ 身心障礙學生之兄弟姐妹:兄弟姐妹雖為家庭成員,但除非其為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否則並非特殊教育法規定之IEP法定參與對象。
Learning Tip
"此類題型常考特殊教育法中IEP參與成員之法定資格。請注意區分「法定代理人」與一般親屬之差異,實務上學生本人參與為近年強調之自我倡議精神,亦為檢定常見考點。"
學員答題分佈
①身心障礙學生本人,以及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0%
②身心障礙學生之親戚0%
③身心障礙學生之朋友0%
④身心障礙學生之兄弟姐妹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