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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6.

根據歐盟CBAM(碳邊境調整機制),下列何者為進口商申報其產品碳含量的基礎?

國貿業務 · 丙級 · 貿易概論及流程-簽審、檢驗、報關 · Q76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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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對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核心定義的理解,需辨析碳含量申報所涵蓋的排放範圍,屬於基礎概念的應用。

正確答案:③直接排放與間接排放

③ 直接排放與間接排放:根據 EU CBAM 法規(Regulation (EU) 2023/956),進口商申報產品碳含量時,必須同時涵蓋直接排放(生產過程中的燃料燃燒及製程排放)與間接排放(外購電力產生的排放),以完整反映產品的溫室氣體嵌入量。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僅直接排放:CBAM 的申報範圍不僅限於直接排放(範疇一),還需涵蓋間接排放。僅申報直接排放會低估產品的整體碳足跡,不符合歐盟規範要求。
  • ② 僅間接排放:間接排放(範疇二) 來自外購電力或熱能所產生的碳排放,但 CBAM 要求同時納入直接排放,僅申報間接排放同樣不完整。
  • ④ 生產效率:生產效率 屬於製程績效指標,並非 CBAM 申報碳含量的計算基礎。CBAM 關注的是實際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而非效率指標。
Learning Tip

"CBAM 的核心考點在於理解其涵蓋的碳排放範圍——必須同時包含直接排放與間接排放。常見陷阱是將 CBAM 與僅涵蓋直接排放的 EU ETS 混淆。實務上,進口商需依據 CBAM 過渡期申報指引,按產品類別計算嵌入排放量(embedded emissions),並注意不同產業(如鋼鐵、水泥、鋁、化肥、電力、氫)的計算方法差異。"

學員答題分佈

①僅直接排放0%
②僅間接排放0%
③直接排放與間接排放0%
④生產效率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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