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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服務/服務倫理/Q101
簡單
正確率 -
Q101.

為宣導國人超越死亡禁忌,於生前即勇敢主張未來死亡後之殯葬事宜,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喪禮服務 · 丙級 · 服務倫理 · Q101

難易度分析

2 / 5

本題考查對特定法規中關於生前預立意願形式之法定認定的掌握程度。難度在於需精確辨識法律用語中肯定與否定表述的差異,若未能仔細審閱選項中的關鍵字,容易在邏輯判斷上發生錯誤。

正確答案:②成年人且有行為能力者不得於生前就其死亡後之殯葬事宜,以意願書之形式表示之

② 成年人且有行為能力者不得於生前就其死亡後之殯葬事宜,以意願書之形式表示之:法律規定成年人且有行為能力者可以以意願書形式表示殯葬事宜,此選項敘述為「不得」,與法規相悖,故為錯誤選項。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成年人且有行為能力者得於生前就其死亡後之殯葬事宜,以預立遺囑之形式表示之:符合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具行為能力之成年人可透過預立遺囑明確表達死後殯葬意願。
  • ③ 死者生前曾以遺囑或意願書表示其死後殯葬事宜者,其家屬或承辦其殯葬事宜者應予尊重:基於尊重人權與個人自主權,家屬或殯葬業者應優先遵循死者生前表達的遺囑或意願書。
  • ④ 殯葬管理條例第61 條乃屬於訓示規定:該條文性質為訓示規定,旨在導向社會共識與尊重意願,而非強制處罰之取締規定。
Learning Tip

"本題考點在於殯葬管理條例中對生前預立意願的合法形式認定。考生應注意分辨「遺囑」與「意願書」皆為合法表達方式,且在處理此類題目時,須仔細辨識「不得」與「得」等否定詞的陷阱。"

學員答題分佈

①成年人且有行為能力者得於生前就其死亡後之殯葬事宜,以預立遺囑之形式表示之0%
②成年人且有行為能力者不得於生前就其死亡後之殯葬事宜,以意願書之形式表示之0%
③死者生前曾以遺囑或意願書表示其死後殯葬事宜者,其家屬或承辦其殯葬事宜者應予尊重0%
④殯葬管理條例第61 條乃屬於訓示規定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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