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2.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 條:有關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下列哪些情形非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列例外情形?
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 · 單一級 · 顧客接待與服務 · Q22
難易度分析
3 / 5
本題採取反向提問方式,要求辨識非法律規定之例外情形。選項中包含對法條內容的微小變更,特別是在權利行使與義務履行之間的邏輯陷阱,考驗考生對法條細節的精確掌握度,而非單純的概觀記憶。
正確答案:③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即可使用,無須適當安全維護措施
③ 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即可使用,無須適當安全維護措施:此選項錯誤在於「無須適當安全維護措施」之敘述。依個資法規定,即使為執行法定職務所必要,仍須採取適當安全維護措施以保護敏感性個資,此非法定例外情形。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法律明文規定:法律明文規定屬於個資法第6條的合法例外情形之一,當其他法律有明確授權時,得蒐集、處理或利用敏感性個人資料。
- ② 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亦為法定例外情形,因資料已處於公開狀態,不具隱私期待。
- ④ 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醫療、衛生或犯罪預防之目的,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經一定程序所為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個人資料: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醫療、衛生或犯罪預防目的,經一定程序進行統計或學術研究,屬於個資法第6條明定的例外情形。
Learning Tip
"本題考點為個資法第6條敏感性資料之例外情形,常考陷阱在於混淆「必要使用」與「安全維護義務」之關係。切記:任何敏感性個資之蒐集、處理或利用,即使符合法定目的,仍須履行安全維護義務,不得以「業務需要」為由免除保護責任。民俗調理業者於顧客接待時,若涉及健康資訊之紀錄,亦須遵守個資法規範。"
學員答題分佈
①法律明文規定0%
②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0%
③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即可使用,無須適當安全維護措施0%
④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醫療、衛生或犯罪預防之目的,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經一定程序所為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個人資料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