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3.
訂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訂金時,其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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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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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採用直述法規效力的單選設計,考點聚焦於單一基礎概念的直接記憶。選項內容分別採反向敘述與非專業詞彙作為干擾,結構單純且無複雜的邏輯推演或多重條件限制。考生僅需掌握基礎術語的法定定義即可快速判別,屬標準的基礎概念確認型題型。
正確答案:①視為成立
① 視為成立:依據民法第248條規定,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訂金時,推定其契約視為成立。訂金具有證明契約成立的效力,是工程契約實務中常見的契約成立要件。
錯誤選項解析
- ② 視未成立:受有訂金時推定契約成立,而非「視未成立」。此選項與民法規定相反,訂金的交付正是契約成立的推定依據。
- ③ 視為預備:「視為預備」並非法律用語。訂金的法律效果是推定契約已成立,而非僅處於預備階段。
- ④ 視為違約:「視為違約」與訂金的法律意義無關。違約涉及的是契約成立後的債務不履行問題,與訂金證明契約成立的功能不同。
Learning Tip
"此題核心考點為訂金的推定效力。依民法規定,訂金推定契約成立,而定金則具有擔保契約履行的性質(民法第249條),兩者法律效果不同,為工程契約常考陷阱。實務上應注意契約條款使用的是「訂金」或「定金」,其法律意義與後果截然不同。"
學員答題分佈
①視為成立0%
②視未成立0%
③視為預備0%
④視為違約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