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4.
土地界址爭議,依法調處之法令依據為
測量─地籍測量 · 乙級 · 戶地測量 · Q34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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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要求區分相近條文的適用範圍,需記憶具體法條內容並辨別與其他爭議類型的差異,且設有明顯的混淆選項,屬於需要精確概念區分的普通難度。
正確答案:②土地法第46 條之二
② 土地法第46 條之二:土地法第46條之二明定土地所有權人因土地界址爭議申請調處之程序,由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受理調處,為界址爭議依法調處之直接法源依據。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土地法第46 條之一:土地法第46條之一規範的是地籍圖重測之實施條件與程序,適用於地籍圖破損或遺失等情形,與界址爭議調處無直接關聯。
- ③ 土地法第46 條之三:土地法第46條之三規範地籍圖重測結果之公告與異議處理程序,屬於重測結果之救濟機制,並非界址爭議調處之法令依據。
- ④ 土地法第59 條第一項:土地法第59條第一項規範的是土地權利爭議之調處(如所有權歸屬爭議),屬於權利登記爭議之調處機制,與界址爭議(位置認定)屬不同範疇。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在於區分土地法第46條系列各條文之適用範圍:第46條之一為地籍圖重測實施、第46條之二為界址爭議調處、第46條之三為重測結果公告異議。實務上常將界址爭議(位置問題)與土地權利爭議(歸屬問題)混淆,前者依第46條之二由地政機關調處,後者依第59條處理,兩者適用法條不同,應特別注意。"
學員答題分佈
①土地法第46 條之一0%
②土地法第46 條之二0%
③土地法第46 條之三0%
④土地法第59 條第一項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