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2.
申請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應檢附直轄市、縣市何主管機關准予分割之證明文件 。
測量─地籍測量 · 乙級 · 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 · Q52
難易度分析
3 / 5
需要了解建築法規中對法定空地分割的主管機關是建築機關,且題目提供的其他選項皆屬於常見混淆的職掌,使考生必須辨別概念差異,屬於具有單一陷阱的中等難度題目。
正確答案:②建築機關
② 建築機關:建築機關為法定空地分割之主管機關。依據建築法及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法定空地分割涉及建蔽率、容積率及建築線之認定,須由建築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辦理分割。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地政機關:地政機關負責土地登記、測量等業務,但法定空地分割屬於建築管理範疇,非地政機關權責。地政機關僅依建築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辦理後續土地分割測量與登記。
- ③ 民政機關:民政機關主管戶政、區里行政等民政事務,與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無涉,不具相關審查權限。
- ④ 水利機關:水利機關主管河川、排水、水利設施等業務,僅在基地涉及水利用地或行水區時才會介入審查,非法定空地分割之一般主管機關。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法定空地分割之權責劃分。考生常混淆地政機關與建築機關之職掌:建築機關負責實質審查與核准,地政機關僅辦理後續測量與登記程序。實務上須注意,法定空地分割後各筆土地之建蔽率與容積率仍須符合原使用執照核定標準,且不得影響原有防火間隔與法定停車空間。"
學員答題分佈
①地政機關0%
②建築機關0%
③民政機關0%
④水利機關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