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4.
下列何者為中央主管建築機關之職責
建築工程管理 · 乙級 · 建築有關基本法令 · Q44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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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區分中央主管機關與地方主管機關在職權上的差異,重點在於辨析法規制定權與行政執行權的層級劃分,屬於基礎的概念辨析題。
正確答案:①訂定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① 訂定違章建築處理辦法:違章建築處理辦法屬於全國一致性之法規命令,依《建築法》第9條規定,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內政部)負責訂定相關處理規範,以統一執法標準。
錯誤選項解析
- ② 施行建築物施工勘驗:建築物施工勘驗屬於地方執行層級之業務,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負責實施,非中央機關職責。中央機關僅負責法規制定與監督。
- ③ 依法核發建照:核發建造執照為地方主管建築機關之權責,依《建築法》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審查核發,中央機關不直接參與個案建照核發作業。
- ④ 訂定挖掘管理自治條例:自治條例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係由直轄市、縣(市)議會制定,非中央主管建築機關之職權。挖掘管理屬地方自治事項,由地方政府自行規範。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建築法》第9條之主管建築機關權責劃分。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負責全國性法規命令之訂定;地方主管機關負責執行層級業務(如核發建照、施工勘驗、使用執照核發等)。常見陷阱為混淆「法規訂定」與「行政執行」之層級,切記:凡涉及「辦法」、「規則」等法規命令之訂定,多屬中央職權;凡涉及「核發」、「勘驗」、「拆除」等具體行政處分,多屬地方職權。"
學員答題分佈
①訂定違章建築處理辦法0%
②施行建築物施工勘驗0%
③依法核發建照0%
④訂定挖掘管理自治條例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