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6.
營造業法之主管機關
建築工程管理 · 乙級 · 工程管理與職業道德 · Q26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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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屬於基礎的法律定義考查,僅需對相關法令的主管機關名稱進行簡單記憶即可作答,不涉及複雜的邏輯推論或多重條件判斷。
正確答案:①內政部
① 內政部:依據營造業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內政部營建署負責營造業之登記、管理與監督等核心業務。
錯誤選項解析
- ② 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要負責政府採購政策、工程招標審議及採購爭議處理,並非營造業法之主管機關,兩者職掌範圍不同。
- ③ 勞動部:勞動部主管勞動條件、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工權益等事項,雖與營造業勞工管理相關,但非營造業法之主管機關。
- ④ 法務部:法務部主管司法行政、檢察行政及廉政等事務,與營造業之行業管理無直接隸屬關係。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營造業法主管機關之層級劃分。常考陷阱在於混淆內政部(營造業登記與管理)與工程會(政府採購與招標)之職掌區別。實務上,營造業綜合評鑑、登記證書核發及違法處分均由內政部(營建署)主管,務必釐清各中央部會在營建領域之權責分工。"
學員答題分佈
①內政部0%
②公共工程委員會0%
③勞動部0%
④法務部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