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26.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針對身心障礙者之就業促進,下列何者不正確?
就業服務 · 乙級 · 職業介紹、人力仲介及外國人引進、聘僱、管 · Q126
難易度分析
3 / 5
本題屬於法律條文細節辨析題,需精確掌握主管機關對於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之法定配套措施,特別是涉及資源分配與經濟補助的具體規定。由於題目要求選出錯誤選項,考生在判讀時需特別注意敘述中的否定或限制性用語,以避免因細微文字差異而誤選。
正確答案:④主管機關對上開自願就業人員,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惟不予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
④ 主管機關對上開自願就業人員,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惟不予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主管機關對身心障礙自願就業者,除訂定計畫促進就業外,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如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就業獎助等),故本項「不予發給」之敘述為錯誤。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主動爭取上開人員之就業機會,並定期公告之: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主動爭取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機會,並定期公告,此為法定職責,故本項敘述正確。
- ② 主管機關為協助上開人員適應工作環境,應視實際需要,實施適應訓練: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主管機關為協助身心障礙者適應工作環境,應視實際需要實施適應訓練或職業訓練,故本項敘述正確。
- ③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上開人員就業後,應辦理追蹤訪問,協助其工作適應: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身心障礙者就業後,應辦理追蹤訪問以協助其工作適應,故本項敘述正確。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就業服務法》第33條對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措施之規定。常考陷阱在於混淆「應提供」與「不提供」之項目,實務上主管機關依法應提供適應訓練、追蹤訪問及津貼補助等完整配套措施。另需注意,就業服務人員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業務時,應秉持個別化服務原則,依其障礙程度與就業需求提供適切協助。"
學員答題分佈
①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主動爭取上開人員之就業機會,並定期公告之0%
②主管機關為協助上開人員適應工作環境,應視實際需要,實施適應訓練0%
③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上開人員就業後,應辦理追蹤訪問,協助其工作適應0%
④主管機關對上開自願就業人員,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惟不予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