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14.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幾日?
就業服務 · 乙級 · 職業介紹、人力仲介及外國人引進、聘僱、管 · Q314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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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考查特定法律條文中的精確法定天數,需區分不同種類假別的法定天數差異,若僅憑直覺或模糊記憶容易落入干擾選項的陷阱。
正確答案:③7 日
③ 7 日: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規定,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7日,以確保孕婦能定期接受產前健康檢查,維護母體與胎兒健康。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3 日:3日不符合《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之產檢假日數,此天數不足以為受僱者提供完整之產前檢查保障。
- ② 5 日:5日亦非法定產檢假日數,雇主若僅給予5日將違反妊娠受僱者權益保障之規定。
- ④ 10 日:10日超過法定產檢假日數,產檢假依法定額為7日,多餘日數雇主並無給假義務,但可與事假或特別休假合併運用。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性別平等工作法》中產檢假7日之法定天數。常考陷阱為將產檢假與產假(8週)、流產假及陪產檢假(5日)混淆。實務上雇主應注意,產檢假期間薪資照給,且不得因員工請產檢假而予以解僱或不利處分,否則將面臨罰鍰處分。"
學員答題分佈
①3 日0%
②5 日0%
③7 日0%
④10 日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