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94.
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及就業服務法規定,下列何種對象,應申請取得許可後,才可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
就業服務 · 乙級 · 職業介紹、人力仲介及外國人引進、聘僱、管 · Q594
難易度分析
4 / 5
此題要求精確區分國民身分認定與工作許可適用範圍,涉及國籍、居留身分及家屬權利之法律細節。考生必須辨析持有不同證件時的法律身分歸屬,並掌握特定居留身分家屬在就業權利上的法律限制,具有一定的邏輯判斷與法條應用深度。
正確答案:②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經許可永久居留者之成年子女
②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經許可永久居留者之成年子女: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經許可永久居留者之成年子女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相關規定,雖其父或母已獲永久居留許可,但其成年子女本身仍須另行申請工作許可方可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此為本題正確答案。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外國人受地方政府聘請擔任顧問:外國人受地方政府聘請擔任顧問屬於《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範之第1類專業人才,依法須取得工作許可,但本題非正確答案。此選項描述之對象確實需申請許可,然本題考點在於特定身分之排除與適用。
- ③ 經歸化取得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而未在我國設有戶籍,並持我國護照至我國工作:經歸化取得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而未在我國設有戶籍,並持我國護照至我國工作者,因其已取得我國國籍且持我國護照入境,依《就業服務法》第42條及相關解釋,屬於本國人身分,不適用外國人工作許可之規定。
- ④ 經歸化取得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而未在我國設有戶籍,並持外國護照至我國工作:經歸化取得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而未在我國設有戶籍,並持外國護照至我國工作者,雖持外國護照入境,但因其已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依法仍屬本國人身分,不須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錯誤在於混淆了「入境證件」與「國籍身分」之法律認定。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外國人工作許可之適用對象與本國人身分之認定。常考陷阱在於:(1) 具有我國國籍者無論持何種護照入境,均屬本國人,不適用《就業服務法》外國人聘僱規定;(2) 永久居留者之家屬(如成年子女)並不當然取得工作權,仍須依規定申請許可。實務上應注意《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與《就業服務法》第42條至第48條之適用範圍區分。"
學員答題分佈
①外國人受地方政府聘請擔任顧問0%
②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經許可永久居留者之成年子女0%
③經歸化取得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而未在我國設有戶籍,並持我國護照至我國工作0%
④經歸化取得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而未在我國設有戶籍,並持外國護照至我國工作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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