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04.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下列有關被保險人之資格敘述,哪一項不正確?
就業服務 · 乙級 · 職業介紹、人力仲介及外國人引進、聘僱、管 · Q604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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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屬於法律條文精確理解型題目,需要考生能準確區分不同類別勞工在職災保險法下的法定地位與法律適用方式(如「準用」與否)。選項中包含多種特殊的勞務提供者身分,考生必須對法規中關於保障範圍擴大原則的細節有高度的記憶力與辨析能力,才能判斷敘述是否符合現行法規之精確用語。
正確答案:③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之技術生、事業單位之養成工、見習生及其他與技術生性質相類之人,不適合準用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③ 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之技術生、事業單位之養成工、見習生及其他與技術生性質相類之人,不適合準用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此敘述錯誤。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7條規定,技術生、養成工、見習生及其他與技術生性質相類之人,準用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並非不適合準用。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年滿十五歲以上之勞工,原則上依規定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條規定,年滿十五歲以上之勞工,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此為強制加保之基本資格要件。
- ②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未滿十五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亦適用之:未滿十五歲而受僱從事工作者,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仍屬勞工身分,基於職災保險全面保障原則,亦適用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 ④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規定之建教生,準用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建教生依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規定,明確準用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保障其實務訓練期間之職災權益。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在於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資格之涵蓋範圍。常見陷阱為誤認技術生、建教生、見習生等非典型僱用身分不具加保資格,然依職災保險法之擴大保障原則,此等人員均準用參加本保險。實務上應注意:凡實際從事勞務提供而受僱用者,不論年齡或名義,原則上皆應納入職災保險保障,以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之保護精神。"
學員答題分佈
①年滿十五歲以上之勞工,原則上依規定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0%
②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未滿十五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亦適用之0%
③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之技術生、事業單位之養成工、見習生及其他與技術生性質相類之人,不適合準用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0%
④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規定之建教生,準用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