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852.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下列有關年金給付敘述,哪2 項是正確?
就業服務 · 乙級 · 職業介紹、人力仲介及外國人引進、聘僱、管 · Q852
難易度分析
4 / 5
此題為複選題型,考生必須同時正確判別兩個不同法規要點。選項中針對給付生效的時間點以及停止發給的通知期限,設計了極其相似的數字與時點干擾項,若僅憑直覺或模糊記憶,極易在細微的法律規範差異中發生誤判。
正確答案 (複選):①, ④
- ① 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經保險人審核符合請領規定者,其年金給付自申請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應停止發給之當月止: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年金給付經保險人審核符合請領規定者,自申請之當月起按月發給,此為保障被保險人權益之設計,確保給付能即時生效。
- ④ 領取年金給付者不符合給付條件或死亡時,本人或其繼承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 日內,檢附相關文件資料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次月起停止發給年金給付: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領取年金給付者不符合給付條件或死亡時,本人或其繼承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通知保險人,保險人自事實發生之次月起停止發給,此為防止溢領給付之機制。
錯誤選項解析
- ② 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經保險人審核符合請領規定者,其年金給付自申請之次月起,按月發給,至應停止發給之當月止設立時由勞工退休基金一次撥入之款項:錯誤在於年金給付應自申請之當月起發給,而非次月。此規定旨在避免被保險人因審核程序而延遲獲得保障,混淆點在於與部分社會保險給付的次月生效規定不同。
- ③ 領取年金給付者不符合給付條件或死亡時,本人或其繼承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15 日內,檢附相關文件資料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次月起停止發給年金給付:錯誤在於通知期限應為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而非15日。此期限設計是給予受益人或繼承人合理的準備時間以檢附相關文件,15日的期限過於緊迫。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年金給付的起算時點與停止發給的通知期限。常考陷阱在於「當月vs次月」及「15日vs30日」的混淆。切記:年金給付採當月申請當月生效原則,而停止發給的通知期限為30日,停止發給則自事實發生之次月起算。實務上,人力仲介業者應協助外籍勞工及其家屬了解相關權益,避免因逾期通知導致溢領而須返還給付。"
學員答題分佈
①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經保險人審核符合請領規定者,其年金給付自申請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應停止發給之當月止0%
②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經保險人審核符合請領規定者,其年金給付自申請之次月起,按月發給,至應停止發給之當月止設立時由勞工退休基金一次撥入之款項0%
③領取年金給付者不符合給付條件或死亡時,本人或其繼承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15 日內,檢附相關文件資料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次月起停止發給年金給付0%
④領取年金給付者不符合給付條件或死亡時,本人或其繼承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 日內,檢附相關文件資料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次月起停止發給年金給付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
相似類型題目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年金給付者有不符給付條件或死亡之情事時,本人或其法定繼承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至遲幾日內,檢具相關文件資料,通知勞工保險局自事實發生之次月起停止發給年金給付?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領取年金給付者或其繼承人未依規定通知保險人,致溢領年金給付者,保險人應以書面通知溢領人,自得發給之年金給付扣減之,無給付金額或給付金額不足扣減時,保險人應以書面通知其於幾日內繳還?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以現金發給之保險給付,經保險人核定後,應在幾日內給付之?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遭遇職業傷病,於保險效力停止之翌日起算幾年內,得請領同一傷病及其引起疾病之醫療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或死亡給付?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遺屬年金之受益人未於符合請領條件之當月提出申請者,其提出請領之日起前幾年得領取之給付,由保險人追溯補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