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1.
依UCP600 之規定,有關分批裝運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國貿業務 · 乙級 · 貿易單據製審 · Q51
難易度分析
3 / 5
本題要求考生精確區分 UCP600 中關於海運與空運在判定分批裝運時的不同標準,並需對分期裝運的失效機制以及信用狀獨立性原則有深入理解。由於選項涉及多項條文的細節對比,且需排除法律原則上的常見誤區,因此具備一定的綜合分析難度。
正確答案:②信用狀規定分兩批裝運,第一批到運後,進口商發現品質與契約規定不符,即有權要求開狀銀行拒付尚未到運之第二批貨物
② 信用狀規定分兩批裝運,第一批到運後,進口商發現品質與契約規定不符,即有權要求開狀銀行拒付尚未到運之第二批貨物:此敘述錯誤。信用狀具有獨立性原則,銀行僅處理單據審查而非貨物實質狀況。進口商不得以貨物品質不符為由要求開狀銀行拒付,品質爭議應依基礎買賣契約另行解決,與信用狀付款義務無關。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2 套提單各自表明貨物裝載於同一船舶,且為同一航程,即使所註明的裝運日期及裝運港不同,只要卸貨港相同,將不視為部分裝運:依 UCP600 第31條(b)款規定,多套提單若顯示貨物裝載於同一船舶、同一航程,且目的地相同,即使裝運日期或裝貨港不同,仍不視為分批裝運,此敘述正確。
- ③ 2 套航空運送單據各自表明貨物裝載於兩架飛機,但為同一日起航,並航向同一目的地機場,將視為部分裝運:依 UCP600 第31條(a)款,以不同航空器運送即構成分批裝運,即使同日啟航且目的地相同,因運送工具不同,仍視為部分裝運,此敘述正確。
- ④ 信用狀規定批次、數量和每批裝運時間,若其中任何一批未依規定的時間裝運,則信用狀對該批和以後各批均中止使用:依 UCP600 第32條規定,若信用狀規定分期裝運,其中任何一期未按期裝運,則該信用狀對該期及其後各期均告失效,此敘述正確。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 UCP600 第31條與第32條關於分批裝運的認定標準及信用狀獨立性原則。常考陷阱:(1) 混淆「同一運送工具」與「不同運送工具」的判定——同船同航程不視為分批,但不同飛機或不同船舶即構成分批;(2) 誤以為進口商可因貨物瑕疵要求銀行拒付,須牢記信用狀與基礎契約分離原則,銀行僅負責單據表面審查;(3) 分期裝運違約的效力僅及於「該期及以後各期」,不影響已按期裝運的前期貨款。"
學員答題分佈
①2 套提單各自表明貨物裝載於同一船舶,且為同一航程,即使所註明的裝運日期及裝運港不同,只要卸貨港相同,將不視為部分裝運0%
②信用狀規定分兩批裝運,第一批到運後,進口商發現品質與契約規定不符,即有權要求開狀銀行拒付尚未到運之第二批貨物0%
③2 套航空運送單據各自表明貨物裝載於兩架飛機,但為同一日起航,並航向同一目的地機場,將視為部分裝運0%
④信用狀規定批次、數量和每批裝運時間,若其中任何一批未依規定的時間裝運,則信用狀對該批和以後各批均中止使用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