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9.
信用狀未註明天然氣之交貨數量不得增減,但受益人於裝運時多裝了百分之三,依UCP600 之規定,則其押匯金額應為信用狀金額之若干?
國貿業務 · 丙級 · 商業信用狀分析-信用狀 · Q69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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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區分數量容差與金額上限的獨立規定,需精確掌握國際商會 UCP600 的條文細節,以避免將貨物數量的增減直接與請款金額掛鉤,具有一定的誘導性陷阱。
正確答案:①100%
① 100%:依據 UCP600 第30條(b)款規定,即使貨物數量允許±5%的溢短裝容差,總支取金額仍不得超過信用狀金額,故押匯金額上限為信用狀金額的100%。
錯誤選項解析
- ② 103%:此選項誤將實際裝運數量比例等同於押匯比例。依UCP600,信用狀金額為銀行承擔付款責任的最高上限,即使多裝3%,受益人仍僅能按信用狀總額100%押匯。
- ③ 105%:UCP600第30條雖允許非按包裝單位或個數計量之貨物有5%數量容差,但此容差僅適用於交貨數量,不延伸至信用狀金額上限。
- ④ 110%:110%已明顯超出信用狀金額,開狀銀行無義務承兌超額部分。若受益人欲收取超額貨款,須另行與申請人協商,不得透過信用狀押匯。
Learning Tip
"此題核心考點為 UCP600 第30條數量容差與金額上限之區別。常考陷阱在於混淆「數量可溢短裝5%」與「金額不得超逾信用狀總額」兩項獨立規定。實務上,天然氣、礦砂等散裝貨物因計量特性適用數量容差,但無論增減多少,押匯金額永遠以信用狀金額為上限,超額部分只能以電匯(T/T)或其他方式向買方另行請款。"
學員答題分佈
①100%0%
②103%0%
③105%0%
④110%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