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64.
下列何者非性騷擾行為之態樣?
民俗調理業腳底按摩 · 單一級 · 腳底按摩操作前準備作業 · Q264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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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法律定義中關於主體資格的基礎認知,透過對比正確與錯誤的敘述來判定,不需複雜的邏輯推論,屬於基本概念的記憶與辨識類型。
正確答案:③被害人可能是男性或女性,但加害人一定是男性
③ 被害人可能是男性或女性,但加害人一定是男性:性騷擾之加害人與被害人均無性別限制,男性或女性皆可能成為加害人或被害人,此選項稱「加害人一定是男性」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答案。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性騷擾成立要件之一為必須違反被害人意願: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之成立確實須以違反被害人意願為核心要件,此為正確敘述。
- ② 性騷擾行為必須是和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性騷擾行為依法必須與性或性別相關,包含具有性意味、性別歧視或敵意環境之言行,此為正確敘述。
- ④ 性騷擾可能是以歧視、侮辱、眼神等言行方式為之:性騷擾之表現形式多元,包含言語、肢體、視覺、文字、圖片、眼神等各種方式,只要造成他人不適即可能構成性騷擾,此為正確敘述。
Learning Tip
"本題考點在於辨認性騷擾防治法中關於加害人與被害人性別的正確認知。常見陷阱為誤以為只有男性才會是加害人,實際上任何性別皆可能成為加害人或被害人。在民俗調理與腳底按摩等直接身體接觸之服務業中,從業人員應特別注意專業界線與服務倫理,避免任何可能被認定為性騷擾之言行,同時也要了解自身權益保障管道。"
學員答題分佈
①性騷擾成立要件之一為必須違反被害人意願0%
②性騷擾行為必須是和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0%
③被害人可能是男性或女性,但加害人一定是男性0%
④性騷擾可能是以歧視、侮辱、眼神等言行方式為之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