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705.
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所定臨時工作津貼之相關規定,下列哪些不正確?
就業服務 · 乙級 · 職業介紹、人力仲介及外國人引進、聘僱、管 · Q705
難易度分析
4 / 5
由於本題為複選題,考生必須精確辨別多個選項的真偽,對法規細節的掌握程度要求極高。題目涉及求職假的給假邏輯、每週時數限制以及工作期間的計算準則,且包含法律定義上的性質判斷,屬於需要精準記憶法規條文的類型。
正確答案 (複選):①, ③, ④
- ① 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時,應徵當日給予2 小時或4 小時之有給求職假: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規定,臨時工作津貼之求職假並非於應徵當日給予2小時或4小時之有給假,此敘述與法規實際給假方式不符。正確規定為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應徵時,雇主應給予每週不超過8小時之求職假。
- ③ 因該工作視為勞動市場內私部門的正式工作,故並無求職假:臨時工作津貼所涵蓋之工作並非私部門正式工作,而是政府為協助失業勞工所推動之臨時性就業措施,依法仍享有求職假權益。此敘述完全誤解臨時工作之法律定位。
- ④ 求職假不需列入臨時工作期間:依規定,求職假應列入臨時工作期間計算,而非不需列入。此敘述與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之期間計算原則相違背。
錯誤選項解析
- ② 求職假,每週以8 小時為限:此敘述正確。依規定,臨時工作人員經推介應徵時,雇主應給予求職假,且每週以8小時為限,此為保障勞工求職權益之法定標準。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中臨時工作津貼之求職假規定。常考陷阱在於混淆「臨時工作」與「私部門正式工作」之法律定位差異。請注意:臨時工作津貼之求職假為每週8小時,且應列入工作期間計算,此為就業服務乙級檢定之高频考點。"
學員答題分佈
①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時,應徵當日給予2 小時或4 小時之有給求職假0%
②求職假,每週以8 小時為限0%
③因該工作視為勞動市場內私部門的正式工作,故並無求職假0%
④求職假不需列入臨時工作期間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