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3.
觀光旅館業主管出現在營業區域時,應該配戴名牌的原因何者不正確
旅館客房服務 · 丙級 · 核心職能 · Q63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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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旨在測試對於觀光旅館從業人員規範的理解,需區分法規之強制性要求與個人主觀意願的差異。題目要求識別錯誤的理由,對於理解法律規範與服務標準之強制力具有基本要求。
正確答案:④依個人習慣
④ 依個人習慣:配戴名牌係法規強制規定與企業服務標準,絕非依個人習慣決定,故此選項為不正確的原因。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法令規定:發展觀光條例及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確實規範從業人員於營業場所應配戴名牌,此為法定義務而非錯誤敘述。
- ② 算是服務人員:主管於營業區域即代表旅館提供服務,配戴名牌彰顯其服務人員身份,此為正確原因。
- ③ 方便顧客識別:名牌使顧客能迅速識別服務人員身份,便於尋求協助與提升服務品質,此為正確原因。
Learning Tip
"此題考點為觀光旅館從業人員名牌配戴規範。常考陷阱在於混淆「法定義務」與「個人意願」,需牢記名牌配戴是強制性規定而非可選行為。另需注意,不僅基層員工,各級主管於營業區域同樣適用此規範。"
學員答題分佈
①法令規定0%
②算是服務人員0%
③方便顧客識別0%
④依個人習慣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