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5.
烘焙後之產品,其中心溫度應降至
烘焙食品 · 乙級 ·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 Q25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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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屬於對特定法規數值的單純記憶考查,只要掌握食品衛生規範中關於冷卻溫度的標準即可快速解答,不涉及複雜的邏輯推論或多重概念組合。
正確答案:①30℃
① 30℃: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烘焙產品中心溫度需降至 30℃以下 方可包裝,此溫度可有效避免包裝內產生凝結水,防止黴菌滋生與產品變質。
錯誤選項解析
- ② 40℃:40℃ 仍高於規範標準,此時包裝易產生水氣凝結,提供微生物繁殖的濕度環境,加速產品腐敗變質。
- ③ 50℃:50℃ 遠高於安全包裝溫度,高溫殘熱會持續進行澱粉糊化反應,且包裝後凝結水將大幅縮短保存期限。
- ④ 60℃ 以下,才可以包裝:60℃ 以下包裝的說法錯誤,此溫度範圍仍屬危險溫度帶,會導致包裝袋內壁產生大量凝結水,引發微生物污染風險。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烘焙產品冷卻與包裝溫度的衛生規範。常見陷阱是將「中心溫度」與「環境溫度」混淆,或誤以為溫度越低越好。實務上,產品需經充分冷卻至 30℃ 以下,同時需注意冷卻區環境衛生與空氣流通,避免二次污染。另需留意,不同產品類型(如含餡料、含奶油製品)可能有更嚴格的冷卻要求。"
學員答題分佈
①30℃0%
②40℃0%
③50℃0%
④60℃ 以下,才可以包裝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