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01.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每年應就收取前1 年差額補助費之多少比率撥交勞動部之就業安定基金統籌分配?
就業服務 · 乙級 · 職業介紹、人力仲介及外國人引進、聘僱、管 · Q301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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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主要考驗對特定法規中精確百分比數值的記憶程度。考生必須對法條細節有高度的掌握,若僅僅理解法律大意而未精確記住數字,在面對多個比例選項時較容易出錯。
正確答案:②30%
② 30%: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96條規定,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每年應就收取前1年差額補助費之 30% 撥交勞動部之就業安定基金統籌分配,用於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事項。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20%:20% 並非法定撥交比率。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正確比率應為 30%,此數值容易與其他法規中的比例混淆。
- ③ 40%:40% 並非法定撥交比率。此數字可能與《就業服務法》就業安定基金的其他運用比例混淆,正確比率應為 30%。
- ④ 50%:50% 並非法定撥交比率。此比率過高,不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規定,正確比率應為 30%。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96條關於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與就業安定基金之間的撥交比例。常考陷阱在於將 30% 與其他法規中的比例(如進用比例、補助比例)混淆。實務上應注意,此筆基金用於統籌分配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職業訓練及相關福利服務,屬於就業服務從業人員必須掌握的法定經費運用規範。"
學員答題分佈
①20%0%
②30%0%
③40%0%
④50%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