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8.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業者發現自家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應如何處理
中餐烹調─素食 · 乙級 · 食品安全衛生法規 · Q58
難易度分析
4 / 5
本題採多項選擇形式,要求考生必須完整判別所有選項的正確性,且需精確區分法定應採取的行政處置與錯誤的商業應對方式,因此在認知負荷與判定複雜度上較高。
正確答案 (複選):②, ③, ④
- ② 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於知悉產品有危害之虞時,立即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啟動官方監督機制。
- ③ 主動停止製造:主動停止製造是防止危害擴大的首要措施,業者須立即暫停生產線並排查問題源頭,避免更多不合格產品產出。
- ④ 辦理回收:辦理回收為法定義務,業者須建立產品追溯系統,將已流入市面的問題產品全面收回,必要時進行銷毀或改正處理。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儘速出清存貨:儘速出清存貨違反食品安全管理原則。當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繼續販售會擴大風險範圍,應立即下架封存而非加速流通。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食品安全自主管理機制的三大關鍵步驟:通報、停產、回收。常見陷阱是將「出清存貨」誤認為減少損失的合理做法,實際上這會觸犯第7條第5項之罰則。實務上業者應建立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確保能在最短時間內完成預防性下架與回收銷毀作業。"
學員答題分佈
①儘速出清存貨0%
②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0%
③主動停止製造0%
④辦理回收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