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3.
下列哪些食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文件,不得製造、加工、調配、改裝、輸入或輸出
中餐烹調─素食 · 乙級 · 食品安全衛生法規 · Q63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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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屬於複選題,要求考生精確區分法規中『事前審查許可』與『事後監督管理』兩種不同的監管模式,且需對多項特殊食品類別的法律要求有完整掌握,因此判定難度較高。
正確答案 (複選):①, ②, ③
- ① 食品添加物:食品添加物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必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並發給許可文件後,方可製造、輸入或使用,以確保添加物的安全性與合法性。
- ② 健康食品:健康食品依《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須經衛生福利部審查核發健康食品許可證(小綠人標章),確認其保健功效與安全性後,始得標示或廣告保健功效。
- ③ 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1條規定,必須經過安全性評估審查並取得許可,以管控其食用安全及潛在風險。
錯誤選項解析
- ④ 烘焙食品:烘焙食品屬於一般食品類別,僅需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及相關標示規定即可,無需經過中央主管機關的查驗登記許可程序。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特殊食品類別的許可制度。需特別區分:一般食品(如烘焙食品、罐頭等)採事後監督管理,而食品添加物、健康食品及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因涉及較高風險或特殊功效宣稱,採事前審查許可制。常見陷阱是將「需登錄」的食品業者與「需許可」的特殊食品混淆,應注意許可證制度僅適用於法規明定的特定類別。"
學員答題分佈
①食品添加物0%
②健康食品0%
③基因改造食品原料0%
④烘焙食品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