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8.
女性同仁妊娠3 個月以上流產者,應給幾周有薪產假?
餐飲服務 · 丙級 · 相關法規 · Q58
難易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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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旨在測試對勞動基準法中流產產假分級規定的記憶精準度。考生需區分不同妊娠期間對應之給假週數,並避免將不同級距的法定標準混淆。
正確答案:④4 周
④ 4 周: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0條第2項,女性勞工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雇主應給予4周有薪產假,此為保障女性勞工身體恢復之法定權益。
錯誤選項解析
- ① 1:1周產假不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0條規定。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法定產假應為4周,1周明顯不足保障女性勞工權益。
- ② 2:2周產假亦不符合法規要求。此數值可能與妊娠未滿3個月流產的給假標準混淆,未滿3個月流產法定產假為1周。
- ③ 3:3周產假並非《勞基法》明定之標準。法規針對流產產假僅規範1周(未滿3個月)與4周(3個月以上)兩級距,無3周之規定。
Learning Tip
"本題核心考點為《勞基法》第50條流產產假分級制度:妊娠未滿3個月流產給1周、3個月以上流產給4周、足月生產給8周。常考陷阱在於將「流產」與「生產」週數混淆,或誤記各級距對應之妊娠週數。"
學員答題分佈
①10%
②20%
③30%
④4 周0%
此答題分佈是根據學員在 LongePass 模擬考等實際作答紀錄計算而成。與考友分享這道歷屆試題與詳細解析!